新修订的《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正式施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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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记者钟旖)重庆市科学技术局28日发布消息称,近日,新修订的《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由重庆市科学技术局、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,于7月24日起正式施行。

《实施细则》明确,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将按照“权责清晰、程序规范、分类激励、绩效优先”的原则,支持开展科普活动、研发科普作品(产品)、建设示范科普基地等。

其中,科普活动类项目支持围绕公众科普需求和社会关注热点,组织实施的具有一定覆盖面、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科普展览展示、竞赛、论坛、交流合作等活动;科普作品(产品)类项目支持围绕推动科普市场化、产业化发展,创作出版的科普图书、科普影视作品,开发推广的科普课程、科普展教品、科普剧、数字化科普平台等;示范科普基地类项目支持通过加强自身基础设施建设、创新科技传播、整合科普资源、加强科普交流、培养科普人才等提升科普服务能力,实现在相关行业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庆市科普基地。

“新设置重大科普项目,是此次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。”重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为进一步促进全社会积极参与科普事业,《实施细则》除设置一般科普项目和重点科普项目以外,还明确对全市重点科普活动,以及特别重要、应对紧急科普需求的科普工作可设置重大科普项目。

该负责人还表示,此次修订《实施细则》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管理,有效提升科普供给和服务能力,推动构建大科普工作格局,促进重庆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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